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拍卖方式,竞得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北侧、编号为2005-122号地块,本公司已于近日取得该地块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土地面积为210,000平方米,成交价款总额为35,826万元,地块容积率为不大于2.0。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