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报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事宜,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4,202,000股发起人国有法人股权质押给交通银行成都分行。上述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05年10月20日。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