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收到下属控股子公司蜀南路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宜宾金沙江大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两公司分别于日前收到宜宾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转发的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宜宾城区桥梁实行年费加次费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文件(川交发[2005]7号),文件要求两公司经营管理的宜宾岷江一桥和金沙江中坝大桥车辆通行费改变为年费加次费方式收取,并撤除所有收费设施,于2005年3月1日起停止设站收费。
    取消收费后,两公司的经营收入依据与宜宾市有关部门签订的协议执行。具体见公司2004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