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报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宜宾岷江一桥原收费方式:设站按次收费。
    ●改变后新的收费方式:主城区车辆实行年费制,外籍车辆和非城区宜宾籍车辆实行次费制(以下统称年票制),并由宜宾市交通局统一实施。
    ●预计收费方式改变后产生收益的时间:新的收费期限确定为10年,从2005年省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年票制方案、且四川蜀南路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南公司)收到宜宾市政府正式通知之日起计算。
    ●概述:
    公司以募集资金投资10900万元、持股85.23%的控股子公司蜀南公司主营宜宾岷江一桥的经营性收费业务。岷江一桥于2002年2月开始试收费,2004年1月起已转为正式收费。目前剩余收费年限14年,预计2004年全年收费可达220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所涉及的是岷江一桥收费方式的改变。岷江一桥原收费方式为设站收费,变更后为年票制收费。收费方式改变的同时,收费期限也确定为10年。
    蜀南公司已就改变岷江一桥收费方式事宜与宜宾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并与宜宾市人民政府、宜宾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宜宾市人民政府、四川蜀南路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改变岷江一桥收费方式的协议书》。同时,蜀南公司就通行费收入具体支付事宜与宜宾市交通局、宜宾市投资开发公司以及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宜宾岷江一桥通行费支付协议书》。
    此次收费方式改变的方案还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得到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同意批复才能正式实施。
    一、收费方式变更的原因
    随着宜宾市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岷江一桥继续设站收费已不适应宜宾市交通发展的需要,对宜宾市城市形象、投资环境也造成一定影响。宜宾市人民政府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出发,提出了改变岷江一桥通行费的收费方式。蜀南公司为了积极支持宜宾市政府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方案,继续为宜宾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与宜宾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将设站收费改为主城区车辆实行年费制,外籍车辆和非城区宜宾籍车辆实行次费制,即年票制。
    二、收费方式改变后产生的经济效益
    蜀南公司收取的通行费新标准按10年收费期综合测算、逐年递增5%的方式核定,基年2005年应收取的通行费收入定为2539.68万元,以后每年递增率为5%。上述通行费收入,从省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年票制方案、且蜀南公司收到宜宾市政府正式通知之日起,由宜宾市交通局按照“按月支付、半年平衡、年终结算”的方式向公司支付。待2014年全部应得收入取得后,蜀南公司将岷江一桥的资产移交宜宾市政府。
    三、前景
    此次岷江一桥改变收费方式及调整收费年限,使公司主营收入由原来实际收取车辆过桥通行费,改变为今后由宜宾市交通局以年票制收入按固定金额和增长率支付。此项改变,使蜀南公司未来预期收益更加稳定,避免了车流量变化和交通路径改变可能造成的通行费收入波动的风险;同时,剩余收费年限由原来的14年缩短为10年,并以此为依据测算未来收入,使蜀南公司年收入有所提高(2005年可实现收入比2004年增长11%以上),净利润相应增加;公司也能提前收回投资,减小未来政策风险。因此,岷江一桥此次改变收费方式及收费期限,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有利影响。
    四、有关协议
    1、《宜宾市人民政府、四川蜀南路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改变岷江一桥收费方式的协议书》;
    2、《宜宾岷江一桥通行费支付协议书》。
    五、本次四川蜀南路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改变岷江一桥收费方式一事尚须经本公司2005年1月7日召开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宜宾市人民政府、四川蜀南路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改变岷江一桥收费方式的协议书》;
    3.《宜宾岷江一桥通行费支付协议书》。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