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交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公路发[2004]622号(《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及湖北省交通厅、湖北省物价局鄂交财[2005]30号(《关于降低我省部分车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本公司经营的汉宜高速公路将自2005年2月1日零时起调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情况
序号 车型 类别 调整前收费标准 调整后收费标准 一 小客货 2吨以下,17座以下小客车及摩托车 0.4元/公里 0.4元/公里 二 中客货 2.1吨-5吨货车,18-30座客车及25座以下卧铺车 0.75元/公里 0.75元/公里 三 大客货 5.1吨-10吨货车,31-50座客车及26座以上卧铺车 1.00元/公里 1.00元/公里 四 特客货 10.1吨-15吨货车,51座以上客车 1.35元/公里 1.20元/公里 五 特货 15.1吨-20吨货车 1.70元/公里 1.40元/公里 六 20.1吨以上货车 每增加5吨在五类车的基础上增加0.4元/公里
    二、湖北省将于2005年适当时候按照交通部交公路发[2003]151号(《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交科教发[2003]143号《关于发布交通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的通知》要求,调整我省客、货车辆车型分类标准。调整前,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暂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