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与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签署了《资产管理协议》,委托投资本金人民币壹亿元,委托期限自2001年6月4日至2002年6月4日,有关资产委托管理事项已在2001年6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中予以披露,截止2002年6月6日,本公司收回委托投资本金人民币壹亿元,委托帐户尚余部分股票,折合市值156296元。至此,该《资产管理协议》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