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现将本公司(简称委托方) 2001年5 月31日与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受托方)签订的《委托资产管理协议》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1、委托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2、委托期限:2001年6月4日至2002年6月4日
    3、委托范围:国内证券交易所发行及交易或即将挂牌交易的股票、基金、 债 券等金融工具。
    4、收益分配及佣金提取方法:若委托资产年收益率低于6%,受托方将不向委 托方收取管理佣金;若年收益率超过6%,则超出部分的50%作为受托方管理佣金。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