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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9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9人,实际表决董事1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金通证券股份的议案》,根据此议案:
    1、同意收购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本次收购总价款涉及金额预计为7.96亿元,由股份转让价款和债务清偿价款构成,并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结果作相应调整;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
    3、相关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的支付安排向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第一期预付款7,960万元;
    4、公司经营管理层对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正式股份转让合同文本签署前,须报董事会,并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与标准普尔公司设立合资指数公司的议案》,根据此议案:
    1、同意与标准普尔公司设立合资指数公司,注册地点为北京;
    2、合资指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09.8万元人民币(约合100万美元),中信证券与标准普尔公司各出资404.9万元人民币(约合50万美元);
    3、业务范围:股票及固定收益证券指数的开发和销售,即在中国大陆及全球市场授权客户以中信标普指数为基准,开发指数联动产品,以此向客户收取指数授权费作为销售收入;
    4、合资公司的期限为五年,经双方同意和有关机关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