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949号),同意我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