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通过收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部分股权的议案后,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广发证券的股东进行了广泛接触,媒体和社会各界对这件事情也给予了广泛关注。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市场化的原则,公司已于9月16日向广发证券现有全体股东发出了股权收购的要约邀请书,计划与有意出让广发证券股权的股东达成统一的股权转让协议,从而提高股权转让的运作效率,顺利实现公司收购广发证券部分股权的目标。
    该要约邀请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转让的定价
    本次股权收购本着收购方在承受一定风险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广发证券现有股东的利益,收购价格将以广发证券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并确定了初步的受让价格以及合理的溢价幅度。本次股权转让的初步价格确定为1.25元,并以此为基础设计了价格调整机制。根据此调整机制,不论广发证券最终评估值高低,公司都将确保广发证券出让股东的股权在评估值基础上溢价10%~14%。
    2.股权收购价款的支付
    本次股权收购价款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由于股权转让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本次股权收购价款分三次支付,分别是签署转让协议后支付转让总价款20%的预付款;股权转让协议经批准生效后支付转让总价款的50%(含前述预付款);余款在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即时结清。
    3.具体的收购条件
    有意出让股权的股东需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达《出让股权意向书》原件,明示其按邀请书载明的收购条件出让股权的意向。公司将按公证机构认定的送达先后顺序确定出让股东及出让份额,当出让意向股份总额累计达到广发证券总股本的51%时,将停止接受新的出让意向。随后,公司将按约定时限与出让股东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4.收购程序
    本次收购最终生效并完成尚待公司与有出售意向的广发证券股东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并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公司在此重申,公司依然坚持9月7日发布的《中信证券关于拟收购广发证券部分股权的说明》这一收购广发证券部分股权的基本原则。作为上市公司,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稳步推进收购广发证券部分股权的进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