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兹定于2003年11月17日召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收购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式变更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附件的议案》
    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2003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全文登载。
    二、会议时间:2003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
    会议地点:北京京城大厦南大厅(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四层)
    三、非股东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股东出席方式
    1、股东资格
    凡截止2003年11月7日下午3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登记办法
    拟出席会议股东可以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三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04
    传真:010-84865567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办理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还应传真或邮寄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3、登记截止日:2003年11月12日(星期三)
    五、其他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咨询电话:(010)84864818-61103
    传真:(010)84865567
    联系人:郑京
    3、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请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特此公告。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17日
    附件: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