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单位,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公司100,000,000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91,832,81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6年8月15日,该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取得上市流通权。
    2007年1月4日,公司收到中粮集团《关于减持股权的函》,该函提及:
    截止2007年1月4日,中粮集团已售出中信证券51,782,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目前仍持有40,050,000股。
    鉴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发起人股东单位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因此,中粮集团在致函公司的同时,委托公司代为公告。
    特此说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