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澄清公告系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发出。
    近期,若干媒体报道,政府有关部门将向三大航空集团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南航集团")、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注资100亿至200亿人民币云云。
    就上述媒体报道,本公司董事会特作声明如下:
    上述报道只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南航集团,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媒体报道无法作出确认或评论。经向南航集团查询,截止本公告刊发日,南航集团并未收到政府有关部门将向其注资的任何书面文件。
    除以上披露之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应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