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7年4月16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十五号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阳广华因事请假,委托孙晓毅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经审议批准二零零六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业绩公告(包括A股和H股);
    二、审议通过二零零六年监事会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二零零六年年度报告》("年报")进行了审核,认为:
    1、 年报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 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