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除外)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发布公告,拟与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团总公司”)对相关的干散货运输业务进行重组,将各方相关的干散货业务资产注入而设立一家新公司,新公司将来可能谋求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但是,该等重组分拆上市行为尚未经中海发展董事会审议,并未获得任何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经综合考虑现阶段市场、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审批等各方面的因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海集团总公司决定,推迟该项干散货运输业务重组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本公司今后就该项重组工作做出任何其他决定,本公司届时将会发布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特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发布本次公告。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