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OO二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于二OO二年十二月九日上午九时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大名路700号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实到10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克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会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大庆30”轮的议案》。
    该船是1971年建造的15000吨级的原油船,已有31年船龄,按有关规定需强制报废。公司拟将该船作为废钢船出售给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出售价为人民币5,261,691.6元。
    鉴于此项船舶买卖涉及关联交易,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交易将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二、会议通过了《关于续租“大庆88”轮的议案》。
    本公司原与上海海运实业总公司签订的“大庆88”光船租赁合同将于2002年12月31日届满,现拟续租一年,并将光租改期租,日租金为11800美元。
    鉴于此项船舶期租合同涉及关联交易,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交易将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三、会议通过了《关于续租“向兴”、“向旺”、“向珠”、“向茂”、“向利”、“向壮”、“向悦”等7艘船舶的议案》。
    本公司原与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签订的该7艘集装箱船光船租赁合同将于2002年12月31日届满,现拟续租一年,并对其中“向兴”、“向旺”、“向珠”等3艘船舶的租金适当下调。“向旺”、“向兴”由2161美元/天调整为2000美元/天,“向珠”由2600美元/天调整为2000美元/天,其它条款不变。“向利”、“向壮”、“向茂”、“向悦”日租金均为13000元人民币。
    鉴于此项光船租赁涉及关联交易,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交易将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四、会议通过了《关于为新世纪航运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新世纪航运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神华集团合资组建的公司。根据本公司2001年第十次董事会决议,本公司为新世纪航运提供担保的4200万元人民币贷款协议将于今年12月底到期。现神华集团属下国华能源投资公司同意委托中信实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贷款8400万元人民币给新世纪航运,期限一年,利率较基准利率下浮20%。公司拟决定按照对新世纪航运有限公司的投资比例(50%),为该公司该项委托贷款中的4200万元人民币,提供贷款担保,期限为一年。新世纪航运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02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65%,借款主要用于购置新船扩大再生产。
    本年度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RMB7560万元(均系为本公司的合营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详情请参见公司2002年中期报告),约占本公司截至2001年12月31日净资产值1.43%。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二月十日
    注:上述关联交易公告将于2002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