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于2004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已与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力")签署了《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5%股份的期权契约》。根据该契约: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赋予了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本公司25%股份的期权,自2004年10月29日之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日前,中电投集团通知本公司,中电投集团已于2006年11月2日与中国电力签署了《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5%股权的权益购买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中电投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的股份,共计390,876,250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国电力。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尚待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中电投集团将持有本公司35.82%的股份,中国电力将持有本公司25%的股份。
    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已同意将公司25%股权转让的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公司将继续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