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融资券”)事项已由公司于2005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05年9月1日召开的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该事项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5]227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文件备案许可。本次融资券分为两期,由中国光大银行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贴现方式公开发行,融资券的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通过簿记建档程序确定,其中:期限为365天的融资券发行额度为9亿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7.16元/百元,起息日为2005年9月12日;期限为270天的融资券发行额度为6亿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元/百元,起息日为2005年9月12日。
    2005年9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融资券的发行,相关文件已经在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网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