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四次监事会于2005年7月29日在上海召开。应到监事6名,实到5名,齐抗美监事委托芦晓东监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同意公司2005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同意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05年8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