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以来煤炭价格上涨的实际情况,上海市物价局于2005年6月3日颁布了《关于本市部分供热企业实行2005年第一次热煤价格联动的通知》文件(沪价公[2005]013号),决定在上海市部分供热企业实行2005年第一次热煤价格联动。
    根据文件精神,自2005年7月1日起,公司所属集中供热电厂的供热价格上浮1.13元/百万千焦(含税),预计全年可增加热力销售收入约60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