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OO4年4月29日在厦门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九名,实到监事七名,陈德林、王成然两位监事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全权委托赵如月监事代为行使权利,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如月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前,与会监事出席了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列席了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各项议案和报告。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1、通过《监事会对“公司资产损失管理权限议案”的审议意见》。监事会认为:建立公司资产损失管理权限制度,有助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2、通过《监事会对“公司提取2004年第一季度末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2004年第一季度末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3、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有重大遗漏或重大过失事项。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