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二OO三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28日上午在厦门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4家,代表公司股份10,908,352,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83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谢企华担任会议主席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大会听取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年度薪酬情况报告》,并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7,013,989,436.15元。根据《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701,398,943.62元;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701,398,943.62元;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701,398,943.6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217,134,450.12元,发放2002年度现金股利2,502,400,000.00元后,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624,527,055.41元。同意董事会提议的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5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3,128,000,000.00元;留存3,496,527,055.41元作为未分配利润;不考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10,908,352,38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908,352,38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4年度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908,347,68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4,70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57%。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独立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908,352,38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908,352,38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908,352,38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2003年度外部监事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908,352,38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投保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879,965,413股,反对票28,386,976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8%。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870,446,370股,反对票9,519,043股,弃权票28,386,967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6%。
    以上第二至第九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及本公司网站 w w w. b ao s t e e l. c o m。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合法有效;出席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