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二OO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九名,实到监事八名,李启明监事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全权委托赵如月监事代为行使权利。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如月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的意见。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审议通过《2002年度外部监事报告》,以上报告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2002年度末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200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一届七次董事会″会议有关决议的承诺,同意″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外部监事发表如下意见:2002年度,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尽职尽责,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认真执行,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同意《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总结》。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