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二OO二年十月二十九日在成都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十二名,实际出席董事十一名,李海平董事委托艾宝俊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公司七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谢企华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二○○二年第三季度末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工具仪器、管理用具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调整内容详见2002年第3季度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第3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