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评报字〖2002〗第217号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委托,本着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所属的炼焦系统、原料码头及船队、综合码头、水渣码头、1580热轧平整机组、135吨热电机组、办公用房及相关公辅设施等固定资产及其相关部分流动资产和与流动资产相对应的部分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得出该部分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2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以此评估值作为交易双方进行资产转让的参考依据。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核实,对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提供的建设文件、财务资料和其它相关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审核,履行了公认的其它必要评估程序,并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了评估。目前资产评估工作已经结束,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经评估,截止于2002年6月30日,在持续使用的前提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的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相关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评估汇总表
资产占有单位: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帐面净值 调整后净值 评估值 1 流动资产 100,874.28 100,874.28 69,866.77 2 长期投资 3 固定资产 404,293.45 404,293.45 397,227.41 4 其中:机器设备和车辆 212,448.00 212,448.00 201,045.92 5 房屋及构筑物 176,007.49 176,007.49 180,343.53 6 在建工程 15,837.96 15,837.96 15,837.96 7 无形资产 8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其他资产 10 资产总计 505,167.73 505,167.73 467,094.18 11 流动负债 52,306.77 52,306.77 52,306.77 12 长期负债 13 负债总计 52,306.77 52,306.77 52,306.77 14 净资产 452,860.96 452,860.96 414,787.41 序号 项目 增值额 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31,007.50 -30.74 2 长期投资 3 固定资产 -7,066.04 -1.75 4 其中:机器设备和车辆 -11,402.08 -5.37 5 房屋及构筑物 4,336.04 2.46 6 在建工程 0.00 0.00 7 无形资产 8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其他资产 10 资产总计 -38,073.55 -7.54 11 流动负债 0.00 0.00 12 长期负债 13 负债总计 0.00 0.00 14 净资产 -38,073.55 -8.41
    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02年6月30日起计算,至2003年6月29日止。超过2003年6月29日,需聘请中介机构对委估资产重新评估。
    本报告专为委托人及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本报告书。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以上内容摘自《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宝钢集团公司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资评报字(2002)第217号〗,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张宏新    签字注册评估师:封明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签字注册评估师:张皓东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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