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洪瑛女士为本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 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简历已公告),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声明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声明地点:上海
    声明时间:2002年3月7日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洪瑛,作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 开声明如下:
    1、本人同意被提名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本人具备应有的独立性,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经历及全部兼职情况均已提供由公司 披露,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
    4、本人将忠实履行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诚信、勤勉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确信并确保在履行职责时能够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受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5、本人将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6、本人愿意接受公司股东、证券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愿为本人履行 职责时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遗漏或误导成份,本人愿为本声明的真实、完整、 准确性承 担全部法律责任。
    
声明人:洪瑛    声明地点:北京
    声明时间:2002年2月4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瑛,女, 1950年出生,高级会计师。 洪女士曾任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国际部 及海外事业部经理、助理总经理,自1995开始担任中京富会计师事务所(中外合作) 常务董事、总经理、主任会计师;1997年起任董事长、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 同时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女企业家协会理事、全国工商联女企业 家联谊会常务理事、国际妇女工商联(IWFCI)大中国区主席、 欧盟总商会会计审 计委员会委员等职。洪女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及期货相关业务特许会计师, 在财会行业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与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