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宝钢股份)临时董事会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 根据公司章程第107条第三款的规定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经公司现有10名董事,以 10票赞成通过以下决议:
    鉴于本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公司现有10名董事,另有1 名独立 董事空缺。根据公司章程第99条第6 款“由董事会委任以填补董事会临时空缺或增 任为董事的任何人士,其任期须以公司的下次股东年会时间为止,该等人士有资格重 选连任。”的规定,同意增任高尚全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任期至公司下次股东年 会时间为止。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议自通过之日 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