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四位执行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第112条规定,提议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2次临时会议。
    公司于近日在上海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2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会全部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安排,2007年4月17日至5月1日为公众评议阶段,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评价和建议向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进行反馈:
    公司电子邮箱:ir@baosteel.com
    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021-26647000
    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上市公司治理评议"专栏
    上海证监局电子邮箱:csrcsh@online.sh.cn
    公司自查报告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上予以公布,网站地址分别为www.sse.com.cn和www.baosteel.com。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