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OO5年3月14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九名,实到七名,王成然、张建中两位监事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分别委托赵如月、周世春监事代为行使权利。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如月先生主持,经审议、表决以下提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1、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2004年度资产损失报告及2004年度末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提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04年度资产损失的处置程序及2004年度末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2004年度决算的议案”及“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提案。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04年度决算的议案”及“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04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监事会报告》的提案。2004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依据职责对董事会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分别从合法性、程序性方面以及公司财务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各次监事会会议的决议公告及时地进行了披露。《监事会报告》依据《年报准则》的要求,对公司2004年度的工作发表了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监事会报告》的内容请详见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的有关章节。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报告》需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关于《2004年度外部监事报告》的提案。公司六名外部监事认为:2004年度,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04年度外部监事报告》需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关于监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04年度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的提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监事会审议“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议案”的提案。监事会同意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2005年度预算议案”的提案。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05年度预算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监事会审议“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提案。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总结》的提案。2004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2005年度,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以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为己任,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于2005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该次会议上,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各项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各项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审议通过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