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5日在军工路4049号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 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长左端午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检问题的整改报告》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任期问题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履行各项职责, 公司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能廉 洁自律,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决议及损害股东或公司利 益的行为。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2001年9月17日至9月20日接受中国证监会宁波特派员办事处 的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本着虚心接受监管指导,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全 体监事认真讨论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10月19日下达的《限期整改 通知书》(沪证司〖2001〗185号),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检查, 并审议 通过了《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检问题的整改报告》, 以期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对于公司监事会任期问题,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董事会因独立董事的任职问题难以保证按时换届, 为保证监事会任职期与董事会任 期保持同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在2001年11月后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的职责, 并在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提案形式提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人选名单。
    特此公告。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