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5日在军工路4049号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 到董事8名,董事徐德麟因公出差,委托孙国康董事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 事权利。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戌源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为保证外高桥港区三期工程建设用款的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3. 2亿元贷款,期限为6个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集祥货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为了做大做强集装箱陆上运输业务,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 同意公 司和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三方共同 投资的上海集祥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祥公司)实施增资扩股。集祥公司的注 册资本从500万元增加到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由原来的175万元增加到 7900 万元;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由原来的1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 上海宝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由原来225万元减少为100万元。增资完成后, 公司占79%股权,居于控股地位。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上海港口技术工程服务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港口集装箱产业链,更好地为公司主业服务,实现机械维修社会化、 专业化,公司拟以不超过600万元投资入股上海港口技术工程服务公司。
    上海港口技术工程服务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港口及相关行业的工程基建、机 电设备的专业维修、通讯工程、高新技术应用。上海港口技术工程服务公司的注册 资本拟为500万元。
    五、审议通过了《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检问题的整改报告》
    董事会认真讨论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10月19日下达的《限期 整改通知书》(沪证司〖2001〗185号),并对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细致、全面的对照检查,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任期问题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