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目前,我公司的“日照港煤炭出口系统改扩建工程”施工进展顺利。在进行该工程的堆场区陆域工程项目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我公司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公司组织了对《日照港煤炭出口系统改扩建工程堆场区陆域工程》的招投标工作。通过评标评选,日照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其较高的资质、成熟的经验、合理的价格承揽了该工程。
    日照港煤炭出口系统改扩建工程堆场区陆域工程合同总价为1924.0417万元,总工期为5个月。
    日照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了我公司“日照港煤炭出口系统改扩建工程” 堆场区陆域工程的施工,构成了我公司与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日照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建于1985年5月,是集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建材加工等产业于一体大型建筑企业。注册资金11235万元,具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钢结构、防腐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综合房地产开发叁级,土建、水运设计乙级,勘察乙级以及铝塑门窗、防盗门制作安装、玻璃幕墙等10余项资质。公司于1998年12月通过ISO9000国际标准认证,2006年5月通过中质协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综合认证。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合同工程施工主要内容:
    (1)轨道梁敷设工程:长度1198m;
    (2)皮带机基础工程:长度1850m;
    (3)堆场北段砼面层硬化工程:砼面层面积2.78万m2;
    (4)配套地面硬化工程:硬化面积1.36万m2;
    (5)皮带机及堆场接地极工程;
    (6)港十二路南侧新建堆场及道路工程:面积1.85万m2。
    定价政策:根据招标结果确定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四、合同签署情况: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已与日照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工程施工合同。
    五、会议表决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蔡中堂先生、朱宏圣先生、贺照清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靳海涛先生、张余庆先生、王保树先生和张文春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公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日照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
    2、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