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16日在北京东交民巷饭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3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381,786,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率为70.8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上市后法人股权转让及法人股东名称变更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同意票数:2,369,154,02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4696%;反对票数:12,632,750股;占0.5304%;弃权票数:0股。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法人股权转让及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等事项引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同意票数:2,145,165,65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0.0654%;反对票数:22,836,125股;占0.9588%;弃权票数:213,785,000股。占8.9758%;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修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职能的议案》;
    同意票数:2,381,786,77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产生中国民生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实行差额选举。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8名)进行逐个投票表决,选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13人:经叔平、王玉贵、张宏伟、董文标、刘永好、冯仑、陈建、黄、李安民、吴志攀、高尚全、史维平、张克;其中吴志攀、高尚全、史维平、张克为独立董事。具体得票如下:
    经叔平:得票:2,381,786,77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王玉贵:得票:2,381,786,77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张宏伟:得票:2,371,583,40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5716%;
    董文标:得票:2,369,154,02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4696%;
    刘永好:得票:2,362,351,77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1840%;
    冯仑:得票:2,243,081,08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4.1764%;
    陈建:得票:2,223,763,949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3.3654%;
    黄:得票:2,216,475,824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3.0594%;
    李安民:得票:1,959,277,19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82.2608%;
    吴志攀:得票:2,381,786,77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高尚全:得票:2,358,853,47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0371%;
    史维平:得票:2,263,233,37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5.0225%;
    张克:得票:1,399,852,83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58.773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产生中国民生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公司本次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实行差额选举(5名候选人选4名),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5名)进行逐个投票表决,选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4人:卢志强、尉安宁、王梁、黄殿鹏。具体得票如下:
    卢志强:得票:2,381,786,77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尉安宁:得票:2,156,185,29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0.5281%;
    王梁:得票:1,686,905,591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70.8252%;
    黄殿鹏:得票:1,661,088,293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69.7413%。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