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0633.99万股,占本公司股份7.98%。现该公司以持有上述本公司法人股入资方式与新希望集团共同组建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双方正在办理有关股权过户和工商注册手续,为此,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名称将变更为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