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435万法人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7.51%。该公司截止2002年11月8日,已将其所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全额质押。
    该公司于2002年12月26、27日将其原已质押的9360股权解除质押。上述解除质押的股权占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8.16%,占本公司股份3.62%。
    该公司于2002年12月26、27日将其所持9360万股权质押给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西单支行,分别是:第一笔4680万股,质押期自2002年12月26日至2004年12月26日;第二笔4680万股,质押期自2002年12月27日至2004年12月27日。上述解除质押的股权占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8.16%,占本公司股份3.62%。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经过本次质押,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其中办理质押的股权占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7.51%。
    特此公告
    
200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