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原第八大股东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34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的5.2%。现接该公司通知,该公司已于2002年12月16日与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本公司法人股2000万股转让给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4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的4.4%,仍为本公司第八大股东。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    200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