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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27日在北京京都信苑饭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34名,代表股份1,494,823,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率为65.9%。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1,494,823,26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100股。
    二、关于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1,494,823,26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100股。
    三、关于2001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数1,490,273,26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7%;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4,550,10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3%。
    四、关于2001年利润分配预案;
    2001年度境内报表实现税后利润646,370千元,扣除提取法定公积金64,637千元,提取法定公益金64,637千元,境内报表可供分配利润517,096千元;2001年度公司境外报表利润为755,363千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字[2001]58号文规定的孰低原则进行分配。2001年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按2001年末总股本2,249,322,88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7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5股。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数1,370,933,36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1.71%;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12,389,00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8.29%。
    五、关于2002年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票数1,494,823,36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六、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国)国际会计公司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数1,494,823,36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七、关于调整本行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发行规模的议案;
    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决定扩大拟发行可转债的规模,发行规模由23亿元调整为40亿元。同意以上条款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同意票数1,489,171,14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62%;反对票数1,101,73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07%;弃权票数4,550,49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3%。
    八、关于调整本行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中个别条款的议案;
    会议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中的以下条款进行相应调整,并分项表决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为基础,上浮5%—20%。
    计算公式如下:
    初始转股价格=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30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格×(1+ 5%-20% 的上涨幅度)
    初始转股价格自本次发行结束后开始生效。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P1=P0-D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同意票数1,482,346,14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17%;反对票数1,101,73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074%;弃权票数11,375,49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76%。
    2、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1.0%;
    同意票数1,482,346,14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17%;反对票数1,101,73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074%;弃权票数11,375,49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76%。
    3、可转债公司债券的赎回期调整为发行后一年至债券存续期满。
    同意票数1,482,346,14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17%;反对票数1,101,73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074%;弃权票数11,375,49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76%。
    4、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被认定为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发行后第一年以面值102%、第二年以面值103%、第三年以面值104%、第四年以面值105%、第五年以面值106%(均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附加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不再行使该次附加回售权。
    同意票数1,482,346,14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17%;反对票数1,101,73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074%;弃权票数11,375,49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76%。
    会议同意以上条款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的具体情况最终确定转股价格上浮幅度的议案;
    会议决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的具体情况,在5—20%的区间内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最终确定价格上浮的幅度。
    同意票数1,482,346,14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17%;反对票数1,101,73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074%;弃权票数11,375,490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0.76%。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国民生银行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