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及投资人股东资格的决议》(详见2007年3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其中非公开发行后所持股份占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5%以上的股东资格需报银监会核准。近日,本公司接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7]228号《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民生银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本公司股东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1.1亿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5.90%;同意本公司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1亿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5.53%。
    本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人股东资格已经按照规定的法律程序完成核准工作,本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尽快办理缴款和过户手续,发行完成后将向相关部门报告发行情况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根据法律规定,本公司2006年度每10股转增1.9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于2007年6月11日实施,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办理缴款和过户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不能在该年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8日)前完成过户,因此,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和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实施办法(详见2007年2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做作相应的除权处理,发行价格(9.08元/股)除权处理后调整为7.63025元/股(四舍五入后约为7.63元/股),发行规模(20亿股)除权处理后调整为23.8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询价机构名称 发行价格(元/股) 可配股数(万股)承诺锁定期(月)
除权前 除权后 除权前 除权后 1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9.08 7.63 26,000 30,940 12 2 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 9.08 7.63 11,000 13,090 12 3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08 7.63 10,000 11,900 12 4 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9.08 7.63 30,000 35,700 12 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08 7.63 60,000 71,400 26 6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08 7.63 60,000 71,400 12 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8 7.63 3,000 3,570 13 合计 200,000 238,000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