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公告编制人员校对不周,于2006年2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06007)中出现文字错误,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错误更正如下: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06007)中,“张宏伟董事长主持会议”应改为“张宏伟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第五项决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应改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第六项决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应改为“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第七项决议“公司《2004年度行长工作报告》”应改为“公司《2005年度行长工作报告》”;第九项决议“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应改为“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