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近来一些投资者对本公司融资工作等方面的事宜比较关注,本公司就该事项说明如下:
    本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24日通过的《关于延长H股发行及上市决议有效期以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的决议》至2006年1月8日已超过有效期。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公司正在致力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积极研究各种有效的补充资本金的方式。融资方式确定后,公司董事会将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程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的情况,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