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截止日期为2005年8月26日,会议通知已于2005年8月16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表14份,收回14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决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