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行近日接到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5]133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的通知》,同意本行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