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4108.425万法人股,其中34108.425万法人股份已质押给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等股份已于2004年12月28日解除质押,上述解除质押的股份占本公司股份的6.58%,占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
    质押解除后,2004年12月28日,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我公司34108.425万股法人股份质押给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质押期为:
    2004年12月28日至2006年12月28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经过本次质押,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6.58%,其中办理质押的股份占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