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262,582,398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5.07%。
    据《最高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2)民四终字第30号],因该公司与香港华懋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对其所持股权129,104,000股继续实施冻结,冻结股数占其所持本公司股数的49.17%,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2.49%,冻结时间为2004年6月9日至2004年12月8日。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