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450.548万法人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5.78%。
    有关该公司股权质押、冻结状况,我公司已于2003年7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据《最高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2)民四终字第30号],续冻原因与原披露冻结原因相同,最高人民法院对其所持股权12,910.4万股继续实施冻结,冻结股数占其所持本公司股数的66.37%,冻结时间为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