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265.5万法人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7.45%。
    该公司于2003年12月25日将其原质押给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25265.5万股权解除质押,上述解除质押的股权占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占本公司股份的7.45%。
    该公司于2003年12月25日,将其所持我公司25265.5万法人股权,质押给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为:
    2003年12月25日至2004年12月26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经过本次质押,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其中办理质押的股权占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7.45%。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    200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