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昨日在北京与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签署了《2005-2009年煤炭购销合同》。
    合同双方本着共同承担煤炭市场风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确定,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2005-2009年五年期间将向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动力煤分别为500万吨、600万吨、700万吨、850万吨和1000万吨。双方按照确保稳定及公平的原则,设定了年度煤炭价格调整机制。
    本次合同的签订,符合国家对电煤供应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和政策,是双方长期战略合作的具体实践,有利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和共同发展。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