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5月2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二号公司本部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2人,公司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小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1、同意聘任黄永达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
    2、同意叶大戟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
    3、同意胡建民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叶大戟先生和胡建民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对他们多年来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成绩和贡献给予高度的评价,并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文件并听取相关情况报告后认为:聘任黄永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的总经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该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或条件的有关规定,具有履行相应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同意聘任黄永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增选叶大戟董事为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本项选举结果在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依法生效时同时生效执行。
    三、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修改公司章程第85条。修改内容包括:(1)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修改为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2)董事会设副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设副董事长2人。
    2、修改公司章程第110条。修改内容包括:(1)监事会由7人组成修改为监事会由6人组成;(2)外部监事应占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修改为外部监事应占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章程的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请见公司董事会另行公告的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0日
    附件一:
    黄永达先生简历如下:
    黄永达先生1957年11月出生,籍贯浙江永康。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业财务会计专业,职称是高级会计师。曾任能源部经济调节司价格处副处长;电力工业部经济调节与国有资产监督司处长、副司长;电力工业部综合司副司长;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副主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司副司长;江西省电力公司(局)总经理(局长)、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