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及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集团”)于2003年1月28日在深圳市签署了《关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买卖及股本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956,000,000元认购深能集团的新增注册资本,即占深能集团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0%的权益,同时以人民币1,434,000,000元受让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深能集团增资后的15%的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有关本次交易的详情请参见2003年1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在深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本次交易已取得了有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股权过户及深能集团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03年5月22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
    本次交易完成后,深能集团由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由本公司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共同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增资后的深能集团的25%的权益,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增资后的深能集团的75%的权益。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