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3月1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二号本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监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魏云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认为:2002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责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3月11日